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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商务部等6部门电商新政解读 | 附意见全文

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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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网发布,本会特邀有关电商专家解读该《意见》。
刘家杰认为,《意见》由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6部门联合印发,立足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新阶段,紧扣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核心目标,既是对电商领域既有政策的延续深化,也结合数字经济发展新趋势提出系列创新举措,为新时期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划定清晰路线图。

一、政策的延续性

《意见》与前期电商领域相关政策一脉相承,保持四个发展导向的连续性,实现政策体系的衔接升级:一是坚守数实融合根本方向,持续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二是深化农村电商发展,延续 “数商兴农”“农产品出村进城” 等部署;三是推进跨境电商提质,坚持综试区 “制度创新、复制推广”核心逻辑;四是强化平台 “促发展、强监管”,延续人才、金融等要素支撑导向。

二、新提法与创新突破

结合实体经济转型需求和数字技术发展趋势,《意见》提出多项首次明确、首次深化的新提法,成为核心政策亮点:

一是战略定位升级首次明确电商已成为新质生产力新动能,提升战略层级。

二是技术应用定调上首次提出 “发展人工智能+电商”,明确引导电商企业加强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应用,明确 电商企业科技向善,要求平台优化算法规则、兼顾各方利益。

三是农村电商创新上首次推广 “村播”“田播” 特色直播模式,推动农村直播与产地溯源、农事生产深度融合。

四是中小企业赋能上首次提出推出“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针对性解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高、落地难问题。

五是开放层级提升首次将 “制度型开放” 纳入电商发展体系,推动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扩围;提出 “丝路电商” 培育 “一国一爆品”,创新 “国家馆+直播” 渠道。

六是消费与业态创新上首次提出打造 “一站式入境消费无障碍平台”,推出适配外国人的全要素入境消费产品;明确引导电商企业发布 “美食地图”“必吃必购” 等消费榜单。

七是监管与治理创新上首次将党建纳入直播电商治理,推动国家电商示范基地/直播电商企业党组织覆盖,制定直播电商合规发展指引;将研究制定《直播电商合规发展指引》,同时明确电商领域技术成果司法保护的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规则。

八是数据要素激活上首次遴选电商领域 “数据要素×”创新赋能典型案例,鼓励发展数据标注产业,打造商贸流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

九是服务贸易拓展上首次支持电商企业 “扩大优质数字服务出口”,将电商开放领域从商品贸易延伸至数字服务贸易。

三、重点发展目标

以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为总目标,围绕赋能、创新、开放、生态四大维度,明确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

1.实体经济赋能: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提升农村电商产业化水平,培育区域特色电商产业集群,推动电商成为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加速器。

2.创新引领发展:构建“人工智能+电商”成熟应用体系,推动品质消费成为主流,丰富线上线下融合业态,实现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

3.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高质量发展,扩大 “丝路电商” 朋友圈,落地制度型开放成果,实现电商领域国内外规则有效衔接。

4.营造共赢生态:构建 “平台-商家-劳动者-消费者” 共赢格局,健全常态化监管体系,完善金融、数据、人才等要素支撑,兼顾电商发展的活力与秩序、效率与公平。

四、具体工作安排

《意见》分五大板块部署16项具体举措,并配套三大支撑保障措施,形成 “赋能 - 创新 - 开放 - 生态 - 保障” 的全链条工作体系:

(一)赋能增效(夯实实体经济)

一是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开放平台数据、渠道、技术资源;二是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发展村播/田播、完善寄递物流、加快农村商业网点数字化改造;三是培育产业电商,开展‘产业电商惠企对接’活动,打造特色集群、推进供应链标准化、数智化、绿色化转型。

(二)创新引领(优化供需平衡)

一是加快AI等技术研发应用,强化电商技术成果司法保护;二是培育品质电商,优化平台流量分配、搜索排名机制,提升商品质量、服务口碑指标权重;打造融合载体,推动即时零售融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智慧商圈。

(三)高水平开放(拓展国际合作)

一是跨境电商发展“市场采购+跨境电商”“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模式、完善海外仓及海外智慧物流平台;二是丝路电商扩大朋友圈、培育 “一国一爆品”;三是制度型开放,先行区扩围,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开展差异化探索;四是规则衔接,参与CPTPP/DEPA谈判,推动国际标准制定。

(四)优化治理(营造共赢生态)

一是压实平台责任,规范收费、建立商家权益救济机制、履行网络和重要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二是常态化监管,制定直播合规指引、整治内卷式竞争、加强直播电商党建;三是合规出海,制定出海指引、建设服务平台、培育本土化人才、强化海外风险预警。

(五)强化支撑(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金融上,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债券/上市融资;二是数据上,健全跨境流动机制、优化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完善电商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三是人才:设置新型职业岗位、深化产教融合,开展定向定岗培训。



政策原文:
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电子商务是数字经济领域发展迅速、创新活跃、应用丰富的重要组成,已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为持续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效能治理,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巩固壮大,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系统观念,统筹促进与规范、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发展与安全促进数实融合,营造共赢生态,扩大开放合作,加快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着力赋能增效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一助力中小企业转型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鼓励电子认证在电商领域规范化应用,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升级全国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政策解读、案例发布、数据共享等功能。引导电商企业推出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向品牌商家、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放数据、渠道、技术等,为企业门店选址、新品开发、商品陈列、库存管理等提供支撑。支持电商企业入驻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助力中小企业对接国际优质资源。

)深化农村电商。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拓展农村电商应用场景,推广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提高农村电商产业化发展水平。深入实施数商兴农,结合特色农产品集中上市节点,推动平台开展产销对接与技能培训,开设地方好物专区,打造乡村土特产品牌,助力农产品上行。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支持电商企业下沉供应链,发展村播”“田播等特色直播。推动县域商业提质增效,完善农村寄递物流网络,加快农村商业网点数字化改造,打造农村电商发展新动能。

)培育产业电商。开展产业电商惠企对接活动,指导电商企业发挥优势,对研发制造、仓储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数字化改造,促进产供链高效协同。强化国家电商示范基地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引导加强未来产业孵化、商标品牌建设。鼓励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打造电商特色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加强全球集散分拨体系建设,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发展共同配送、仓配一体、多式联运等集约化模式,提高流通组织能力和效率,降低综合物流成本。鼓励原发包装,协同推进电商供应链及快递包装标准化、数智化、绿色化转型。

三、加强创新引领,助力实现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

加快技术创新应用支持头部电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构建“产研协同、学用转化”创新生态。发展人工智能+电商,引导电商企业加强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技术研发应用,优化消费体验、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流通效能。鼓励电商企业科技向善,统筹各方利益优化算法规则。加强电商领域技术成果司法保护,探索建立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等规则,适当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开展电商科技创新应用案例遴选,深化数字技术应用

(五大力发展品质消费实施品质电商培育行动,构建标准体系,推动电商平台优化流量分配、搜索排名等机制,提升商品质量、服务口碑等指标权重,将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纳入培训课程,培育品质商家和优质品牌。鼓励电商企业围绕百姓衣食住行需求,联合品牌商家发布美食地图”“必吃必购等榜单。加快“老字号”等国货潮品网络推广。实施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加快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

(六积极打造融合载体优化数字生活服务,推动即时零售融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积极发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推进连锁商超数智化转型,发现推广一批线上引流、线下体验融合发展典型案例。支持线上线下共建一体化会员体系,积分通用、优惠共享、服务联动。鼓励电商企业联合品牌商家建设快闪店、潮玩店、虚拟现实体验馆等新场景。支持电商企业推出适合外国人“吃住行游购娱”的全要素入境消费产品,打造一站式入境消费无障碍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办好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促消费活动

推进高水平开放,促进普惠包容发展

推进跨境电商。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高质量发展,组织跨境电商综试区开展品牌培育、规则标准建设、平台和卖家出海等专项行动。发展市场采购+跨境电商”“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模式,增强海运、空运、铁路、多式联运等运输保障能力。大力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完善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支持电商企业扩大优质数字服务出口。鼓励电商企业在海外建设直采基地,扩大优质特色产品进口,打造全球好物进入中国市场电商“直通车”。

拓展丝路电商持续扩大丝路电商朋友圈,深化政策交流、产业对接、地方合作和能力建设,用好云上大讲堂、丝路云品、国家馆等合作品牌,增强伙伴国合作获得感。持续举办“丝路电商惠全球”主题活动,指导各地加强特色品牌培育,推广非洲好物、东盟好物、上合云品、买在金砖等“丝路云品”系列品牌。提升“丝路电商”国家馆品牌效能,加强优质海外商品首发首秀,创新“国家馆+直播”渠道,培育“一国一爆品”。培育一批丝路电商重点合作城市,建设一批丝路电商公共服务载体,遴选一批丝路电商最佳实践和典型案例,讲好丝路电商故事。

加快制度型开放推动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择优扩围,打造多地联动、梯次布局的电商开放格局。在贸易便利化、国际数据服务、跨境人民币结算等领域形成一批制度型开放成果,加快复制推广,促进电商开放提质升级。鼓励各地依托自身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开展差异化探索,创新电商制度型开放实践。高水平办好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分享制度创新经验,凝聚发展共识。

(十)推动规则衔接。加强电商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研究,推进个人信息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等领域国内外规则对接协同。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深入推进世贸组织等多双边规则谈判磋商。支持地方和企业参与电商交易、数据互操作等国际标准制定。

营造良好生态,推动各方共赢发展

(十)压实平台责任。推动电商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指导电商平台完善公开透明的规则体系,督促符合条件的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与劳动者常态化沟通等机制引导电商平台规范优化对平台内经营者收费行为,鼓励电商平台对新入驻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理减免费用。推动电商平台建立健全中小商家权益受损申诉救济机制。督促电商平台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网络和重要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十加强常态化监管综合运用合规案例、风险提示、经营指引等,加强事前规范引导。加强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管理,研究制定直播电商合规发展指引。健全网售产品资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处罚机制,加大网售产品抽查比例。加强电商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监管执法和经营者集中审查,依法查处、处置和规制典型问题,整治内卷式竞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组建全国性电商行业组织,促进行业自律。加强直播电商领域党建,推动国家电商示范基地、直播电商企业党组织覆盖,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促进电商企业诚信经营,规范发展。

(十)指导合规出海。制定电商企业出海指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跨境电商合规出海服务平台,鼓励电商企业在海外注册商标、申请专利、布局自主商标品牌,提升合规化水平。鼓励出海电商企业提升本地化经营能力,培育本土化人才,赋能当地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公平有序竞争,实现互利共赢。加强海外经营风险监测预警,指导企业提升风险应对本领,积极开展对外交涉,维护企业海外合法权益。

加强支撑保障

十四优化金融产品供给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和科创母基金作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结合电商企业融资需求,完善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模式。综合运用贷款、股权等手段,为电商业态模式创新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电商企业合作,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发行债券融资,优化融资等政策流程,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十五激活数据要素价值鼓励发展数据标注产业,打造一批商贸流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遴选电商领域数据要素×”创新赋能典型案例。健全完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持续优化数据出境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推动相关部门间跨境电商数据资源整合与共享。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强化部门协同、数据共享。完善电商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支持电商企业加快多元数据融合应用,依法合规开发产品、提供服务。

十六)加强人才精准培养。推动电商新型职业岗位设置,完善职业标准和技能评价体系。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深化产教融合、职普融通,与电商企业联合精准育才,开展定向、定岗式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电商专业人才认定标准,纳入人才目录,设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深化电商创业创新。

各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意义,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6320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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